Post By:2024/9/5 15:07:01
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即墨区于艾华电动车销售服务部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电动自行车案。
2024年6月4日,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即墨区通济街道蓝鳌路620-22于艾华电动车销售服务部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已售出的型号TDR3072Z的电动自行车与产品合格证标注的整车外形简图不符。电动自行车的额定电压与鞍座长度均不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2024年7月23日,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即墨区于艾华电动车销售服务部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